山 東 省 財 政 廳
山 東 省 教 育 廳 文件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廳
魯財教【2013】50號
關于全部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學費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財政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加快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促進中等職業學校培養更多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從2013年秋季學期起,我省全部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學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內容
從2013年秋季學期起,我省將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范圍由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擴大到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
經政府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其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收費標準免除學費。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公辦學校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的責任在市、縣,省財政對各市、各省直管縣給予免學費補助,補助標準、分擔比例與現行辦法一致。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全面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涉及人民群眾和學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積極穩妥推進政策實施。
(二)規范學籍管理,夯實政策基礎。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完善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的監督,堅決杜絕“雙重學籍”、“虛假學籍”現象,保證學籍信息的準確性,為政策的順利進行實施夯實基礎。
(三)落實經費責任,強化資金管理。各市要合理確定行政區域內市、縣(市、區)財政的免學費資金分擔辦法,努力加大對困難縣(市、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確保應分擔的資金足額落實到位。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資金,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9月12日
信息公開選項:依申請公開
山東省財政廳辦公室 2013年9月3日印發
山東中原藝校嚴格落實國家免學費、助學金等相關政策,自2014年四月份錄取的學生實行免費招生教育,成為全國首家全免學費藝術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