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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省教育廳: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
    發布時間:2022-03-15 20:13:03

    山東省教育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貫徹落實教育部

    《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

    (2015-2018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教職字〔2016〕3號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職業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2015-2018年)》(教職成〔20157號印發,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4〕19號文件進一步完善現代職業教育政策體系的意見》(魯政發〔2015〕17號)精神,推動職業院校以強化教育教學管理為重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制度、標準和要求,不斷提高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加快實現學校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廳結合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職業院校報送的實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山東省貫徹落實教育部<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2015-2018年)>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教育廳

    2016年1月26日

     

    山東省貫徹落實教育部《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2015-2018年)》實施方案

     

    一、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

    (一)誠信招生承諾活動。每年招生開始前,各職業院校面向社會公開承諾誠信招生、陽光招生,學校主要領導和招生工作相關人員簽訂責任書。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二)學籍信息核查活動。全面落實學籍電子注冊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學生學籍電子注冊辦法》,杜絕虛假學籍、重復注冊等現象。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三)教學標準落地活動。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學指導方案,推動學校完善學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組織開展教學計劃執行情況檢查,杜絕課程開設與教學實施隨意變動等現象。

    責任主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四)實習管理規范活動。嚴格執行學生實習管理相關規定,完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信息通報等安全制度,杜絕學生頂崗實習的崗位與其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不一致等現象。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五)平安校園創建活動。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體”的安全防范體系。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六)財務管理規范活動。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防止和杜絕虛報虛列、違規使用資金等現象的發生。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針對重點領域和共性問題,加強對職業院校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的調研、指導和檢查,督促學校落實專項治理行動的各項要求,并建立長效機制。

    責任主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二、管理制度標準建設行動

    (一)加快學校章程建設。中職學校加快推進章程建設工作,高職院校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中職示范校2016年完成,高職院校2015年完成

    (二)完善管理制度標準。理順和完善教學、學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財務、資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標準。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三)強化制度標準落實。明確落實管理制度、標準的獎懲機制,強化管理制度、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為職業院校制定章程搭建交流、咨詢和服務平臺,組織開展職業院校管理指導手冊研制工作。

    責任主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三、管理隊伍能力建設行動

    (一)明確能力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和不同管理崗位特點,細化院校長、中層管理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等能力要求。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二)加強培養培訓。科學制訂各類管理人員培養培訓方案,完成一輪管理人員全員培訓;搭建學習平臺,建立分層次、多形式的培訓體系。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三)強化激勵保障。拓展管理人員的發展空間和上升通道,形成有利于優秀管理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積極推進以崗位能力要求為依據的目標考核,把考核結果與干部任免、培養培訓、收入分配等結合起來。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職業院校管理骨干培養培訓納入國家和省級校長能力提升、教師素質提高等培訓計劃統籌實施,組織開展管理經驗交流活動,搭建管理專題網絡學習平臺。

    責任主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四、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動

    (一)強化管理信息化整體設計。制訂和完善數字校園建設規劃,實現教學、學生、后勤、安全、科研等各類數據管理的信息化和數據交換的規范化。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健全管理信息化運行機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成立專門機構,確定專職人員,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和技術支持服務體系。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提升管理信息化應用能力。強化管理人員信息化意識和應用能力培養,提高運用信息化手段對各類數據進行記錄、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診斷和改進學校管理的能力。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政策支持和經費投入力度,加快推進《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規范》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信息化管理創新經驗交流與現場觀摩等活動。

    責任主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學校文化育人創新行動

    (一)凝練學校核心文化。總結體現現代職教思想、職業特質、學校特色、可傳承發展的校訓和校風、教風、學風等核心文化,形成獨特的文化標識,并通過板報、櫥窗、走廊、校史陳列室、廣播電視和新媒體等平臺進行傳播。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二)精選優秀文化進校園。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和現代工業文明,開展勞模、技術能手、優秀畢業生等進學校活動,促進產業文化和優秀企業文化進校園、進課堂。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三)培養學生自主發展能力。創新德育實現形式,充分利用重大紀念日、節日等時間節點,廣泛組織豐富多彩的學生社團活動,促進守規、節儉、整潔、環保等優良習慣的養成。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社會各方力量,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校訓和校風、教風、學風及文化標識、優秀學生社團等遴選展示活動,持續組織“文明風采”競賽等德育活動。

    責任主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六、質量保證體系完善行動

    (一)建立教育教學質量監控體系。把學習者職業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和就業質量作為人才培養質量評價的重要標準,完善由學校、行業、企業和社會機構等共同參與的質量評價、反饋與改進機制。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按年度組織實施

    (二)完善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加強職業院校人才培養狀態數據采集與分析,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建立中職學校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國家中職示范(重點)學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職學校自2017年起,每年發布質量年度報告。

    責任主體:各職業院校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本地區職業教育質量統籌監管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質量預警機制。我廳將加強對職業院校人才培養狀態數據的審核,編制并發布省級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

    責任主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

    完成時限:從2016年開始,按年度組織實施

    七、強化保障,確保《行動計劃》順利有效實施

    教育行政部門是組織實施《行動計劃》的責任主體,職業院校是具體落實《行動計劃》的責任主體。各地各職業院校管理水平和質量將作為我省資金、項目分配的重要參照因素。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各高職院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對照《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職業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參考點》,按照各自制訂的工作方案(含年度推進計劃),遵循科學工作機制,逐條逐項推進。

    (二)強化宣傳引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院校要分層次、多形式地開展《行動計劃》宣傳解讀活動,在各自門戶網站設立“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專欄,并通過多種喜聞樂見形式,使職業院校管理政策要求入腦、入心。

    (三)強化督查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職業院校要建立督查調研、情況通報、限期報告、跟蹤問效等制度,完善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工作機制。我廳建立《行動計劃》實施進展情況簡報、通報和重大問題限期整改報告制度,并視情況組織專項督查;委托第三方依據學校管理工作實效及實施《行動計劃》取得的實績,分類遴選全省職業院校管理100強,充分發揮其示范、引領、輻射作用,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序號

    重點任務

    責任主體

    時間進度

    保障措施

    一、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

    1

    誠信招生承諾活動

    各職業院校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學校主要領導和招生工作相關人員簽訂招生責任書。

    2

    學籍信息核查活動

    各職業院校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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